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全省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推进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统领、六个坚持、七项工程、四个实现、两个提升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六大标准体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扎实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强标准引领,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基础支撑和战略引领。 

  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提升标准化体系建设水平 

  (一)开展标准化战略研究 

  1.积极运用“中国标准2035”研究的最新成果,借鉴先进省市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等方面的作用,在现有标准化规划、计划、政策实施的基础上积累经验,积极开展我省各领域标准化战略研究,为我省标准化战略实施提供基础支撑。 

  (二)完善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 

  2.发挥好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标准化工作,组织综合性标准化宣传培训,开展重要标准和重大标准化事项研究分析,督导检查标准化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 

  3.按照新《标准化法》的规定,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企业主导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标准化工作。 

  (三)加强地方标准管理 

  4.废止或修订一批标龄过长或已不适用的省地方标准,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待国家《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出台后,积极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地方标准管理文件,规范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加强地方标准管理。 

  5.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依法申请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好市级地方标准管理。 

  (四)推动团体标准创新发展 

  6.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和引导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团体标准。今年力争新培育10个省级团体标准试点,推出2019年度“河北省优秀团体标准”。 

  7.要建立团体标准管理机制,规范和监督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和评估;加强团体标准知识培训,提升团体标准制修订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抓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 

  8.按照新《标准化法》要求,建立健全标准化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和引导企业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力争全年企业标准公开数量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以上。 

  (六)着力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9.贯彻落实国家8部委 《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扎实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各市局围绕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在优势龙头企业、优秀民营企业中培育和推荐2-3个企业标准“领跑者”。力争三季度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培育30家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荐15家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 

  (七)深度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工作 

  10.落实我省《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军民标准化协调机制,筹建河北省军民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军民通用标准的制定,推动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的相互兼容。2019年要再征集一批军民融合标准,同时抓好已立项的6项军民融合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发挥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推进六大标准体系建设 

  11. 对照《河北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六大标准体系”及22个子体系框架的建立,并收集广泛收集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将适合本行业领域发展的标准纳入体系。 

  12.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城乡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科技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转化为标准,制定省地方标准120项以上,补充完善“六大标准体系 

  (二)深化京津冀协同标准化工作 

  13.继续深化京津冀“3+X”标准协同发展模式,展开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地合作与协同,促进更多领域形成协同标准。积极推动企业间标准化联盟建设,以标准为纽带加快京津冀产业融合。 

  14.继续围绕商贸物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产业转移等领域,加快京津冀协同标准的研制。2019年制定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10项以上。 

  (三)推进雄安新区标准体系建设 

  15.指导雄安新区要尽快建立雄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开展各专业领域雄安标准制定和雄安标准化研究,逐步形成涵盖规划、建设、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16.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与雄安新区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在雄安新区建立国家级标准化研究机构,指导雄安新区标准化建设。 

  17. 为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及时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化为标准,抓好《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的实施。 

  (四)标准化助力冬奥会筹备 

  18.根据冬奥会筹备需要,积极组织制定滑雪场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加快完成雪杖、雪服和冰鞋等15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为冬奥会举办提供技术支撑。 

  19.加大涉及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标准的实施检查督导力度,使标准落地实施,为筹备工作保驾护航。围绕冬奥会筹备和奥运设施的后续再利用,要积极开展宾馆饭店、旅游接待、冰雪运动等领域的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五)推动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20.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业类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围绕绿色农业、集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旅游等领域需要统一的要求,制定省级地方标准20项以上。 

  21.加强督导指导,抓好新型城镇化、农村综合改革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等11个国家级和20个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标准化创新工程 

  创新标准对标对表专项活动 

  22.大力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按照国标委统一要求,石家庄要对标一线省会城市,发挥好对标达标引领带动作用;唐山、沧州要对标东部沿海城市,发挥各自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把这项活动搞好声势、抓出成效。 

  23.深入推进9项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研制。继续做好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的研制工作,加快对原材料、产品设计、关键工艺技术、流程控制、检验检测技术、最终产品质量等覆盖产品生产全链条的高水平技术标准的研制,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年底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24.抓好11项消费品执行标准比对提升研究工作。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将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和同类产品的国际、国内现行标准进行比对分析研究,推动主要消费品的企业标准由跟随者向创新者、领跑者跃升,进一步提升我省消费品的质量水平和消费竞争力。 

  25.积极推动保定(光伏)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搞好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指导有关企业抓紧落实创新基地的项目谋划与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抓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26.开展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引领行动。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新技术领域,推动企业将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标准,推进企业通用指标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化接轨,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产业提质增效,引领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河北质量、燕赵智造”。 

  (二)创新标准化示范试点模式 

  27.结合本领域发展要求,配合产业政策实施,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标准化方法。 

  28.积极开展“标准化+”行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100个左右标准化示范试点。对已建立标准化示范试点行业、城市、区域、企业,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29.在建的国家和省级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企业标准化及高新技术、高端制造、循环经济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三)创新标准“走出去引进来”工作机制 

  30.鼓励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采标工作任务,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的实施。 

  31.认真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对主持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或团体给予资助,引导我省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100项以上,鼓励企业或团体对标国际先进制定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100项以上。 

  四、加强技术基础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和管理 

  32. 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根据各成员单位、各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计划,在主要行业建立相应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断扩大技术委员会覆盖领域。加强对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实行增补退出机制。 

  (二)加强标准化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 

  33.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标准化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本市、本行业的重大活动,围绕“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的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 

  34.高度重视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政策研究以及标准试验验证等工作。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采取不同培养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和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培养一批专业复合型的标准化人才,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与服务 

  35.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36.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标准实施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咨询、技术服务,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各类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的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为社会提供快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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